关于做好2022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校工勤技能岗位2022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
机电类: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航标工、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医学检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测绘类:测绘员。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基本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2018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人员);
4、具有本工种(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的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申报及考评程序
1、个人申请
4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需重新申报。
2、单位考核评价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3、学校审核
各单位5月4日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审核(请各单位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由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两份均贴照片)
(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申报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7)量化考评表(附得分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工种相关的专业论文1篇;
(9)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主要是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字数在2000字以内);
(10)各项奖励、成果证书以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此项非必需材料);
(11)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驾驶与管理须提供B照以上驾驶执照复印件及连续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相关证明,电工、锅炉操作需提供上岗证等;
(12)破格申报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各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材料、量化考评表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说明,5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扫描提交。
技师网上申报需预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后的修改和补充材料时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避免申报材料被驳回后,由于申报时间截止而无法再次上传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关闭后,不予补报。
4、选拔考核
省人社厅复核申报材料,6月25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师选拔考试,考试通过人员由相关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核。对申报人数较少的工种,省人社厅视情择期培训考核。技师选拔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择优遴选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技师量化考评表》,并将《技师量化考评表》在所在单位公示五天,量化考评细则见附件。
联系人:单珊,电话:58139147
人事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