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及申报时间等已经在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23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 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受理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请按照要求,准确上传申报表中所需附件材料。
2.在校期间曾公派出国(境)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含自费),研修结束后须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研修。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5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
3.申请人在报名时须要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请提前联系,以免耽误申报。
4.录取人员如果放弃出国,需要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取消留学资格,获批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5.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务必在申报前确认申请留学国别、单位、期限等信息。
6.申请材料请按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审核、整理、装订,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一式一份的纸质版。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应仔细阅读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相应内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具体意见部分录入WORD电子文档(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后随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我校受理材料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4月26日,便于网上材料的修正。4月30日关闭申报通道后,如申请材料有误,无法修改。
联系人:吕梦醒(明正楼402室)
电 话:58139148
电子邮件:szk@njtech.edu.cn
人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