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江苏省教学名师面向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进行遴选推荐。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人。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限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 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包括:
1. 学院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2. 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2);
3. 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3);
4. 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②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 评价材料;
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
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包括:
1. 学院党委出具的书面意见;
2. 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
3. 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talent@njtech.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
1.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03),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杨梦飞,联系电话:025-58139145,电子邮箱:talent@njtech.edu.cn。
人事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