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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05-04-07
为进一步弘扬我院创新、创业、创优的精神,培养更多具有宽厚的基础知识、敏锐的科学探索精神和活跃的创新思维的高素质研究生,根据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在认真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和进行教学科研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了解和掌握所带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注重人格和品德修养,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树立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2、研究生须服从导师管理,完成导师布置的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任务。学院原则上要求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包括晚自习时间)每周工作学习6天,在实验室做实验、写论文,有事应提前向导师请假。学院将不定期抽查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对导师不知道其去向、两次抽查缺勤的研究生,将取消参评各类奖项资格,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抽查中发现的三次及以上缺勤的研究生,视具体情况,将予以扣发季度助研费、延迟毕业直至不授予学位等处理。
3、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由导师决定,但不得低于校研究生部的学位管理要求。
4、学院将对发表论文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发表SCI收录(第一作者,有收录证明,下同)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在完成“手册”规定条例的前提下,每多发表一篇核心期刊文章奖励300元。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新利18彩票 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制 药 与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二OO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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