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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00六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06-04-20
 二OO六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2006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属于下列范围和条件的科技成果,可以推荐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自然科学研究类成果
  对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有新的认识、解释,并且实践证明具有创造性和科学价值的基础
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所附相关论文、专著应在推荐报奖时间截止前公开发表1年以上。我国
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所取得的自然科学类成果,提交的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
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应当有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
国单位出具的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二)技术发明类成果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获得相应发明专利等
知识产权,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述发明中,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
器械、工具、零部件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等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使用各
种方法获得的新物质和新物种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三)技术开发类成果
  技术上有重要创新,形成了产业的核心技术或名牌产品;或者是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
进行了装备和改造,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
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者经过科学实验取得可靠数据,经较大面积或范围生产试验,取得了显
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重大工程类成果
  列入国家或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
成果,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集成或者创新,并且通过工程验收一年以上,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五)社会公益类成果
  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
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提交的论文
应在推荐报奖时间截止前公开发表1年以上。
  (六)软科学类成果
  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重大作
用的软科学成果,其成果已被有关部门采纳。
  二、推荐材料的要求
  1、《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省科
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
内容。
  2、推荐自然科学类成果或社会公益类成果,提交与申报成果密切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原则
上不超过5篇。
  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正文由“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系统”打印生
成,纸型为A4,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软件(2.0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j
std.gov.cn),此前版本的申报软件停止使用。
  4、推荐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装订成册,附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推荐
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件应为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装订后的推荐材
料不要另加封面。
  5、今年拟在金属材料和水利两个专业试行网络评审,上述两个专业的推荐材料除按统一
要求提供两份申报书及附件外,另需从上述附件中选出不超过30页的主要附件供网络评审用。
主要附件包括:
  (1)、主要论文、专著:指项目完成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
  (2)、应用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
等。
  (3)、技术评价证明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
证书、获得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出具的批准文件、检测报告等。
  (4)、知识产权证明:指国家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5)、其他证明:指有助于评价推荐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主要附件需按A4复印纸复印,并用项目袋装好(不要装订),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随
申报材料一起提交。
  三、推荐截止时间
  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06年5 月12日(教育厅截止日期为5月15
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
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2、国防**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不得推荐参
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3、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医疗
器械、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许可证的,而
尚未得到批准或领取许可证的,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4、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第一完成单位是省
外的、需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同意在江苏申报的证明。

联系电话:83587062 联系人:袁正英 陆珂珂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83610678、83617267(有关软件程序事宜)
        83213295、83213360(有关申报事宜)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简表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软件操作手册
     4、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系统



(科技处网页可提供下载)

填写说明.doc
评审范围简表.doc
使用手册.htm
申报系统(2.0).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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