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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压力容器(含钢瓶)自查及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1-06-08

各位老师:

学校保卫处及资产处联合发布通知:根据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的通知》以及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分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如下: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及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分局“行动方案”的要求,先自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大学、科研机构压力容器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汇总表》(见附件),请各位老师于613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发邮箱:sgkyg@njtech.edu.cn,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压力容器(含钢瓶)的专项检查,特此通知。

sgkyg

2011.6.8

大学、科研机构压力容器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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