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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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9-09

各学院:

根据《新利18彩票 本科生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申请修读2009/2010学年双学位专业教育的有关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2008级的在校普通本科生(含民办生)。

二、报名条件:

1. 2008-2009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学分平均绩点≥2.0

2.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补考成绩据实记载,但绩点最高不超过2.0。重修课程的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计算公式为

学分绩点总数=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学分总数

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低于60

五级制

(95)

(85)

(75)

及格(65)

不及格(50)

4.05.0

3.03.9

2.02.9

1.01.9

0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1.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48.199),操作办法在登录系统后详见“通知公告”栏内的双学位(辅修)报名指南。

2.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于 9 17 (第三周周四)公示录取名单和开办专业。

3.对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专业,将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开班。

四、报名时间: 9 8 9 15 (第二周周二-第三周周二)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教费2006319号、苏教综[200657号文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为80/学分。

六、双学位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生人数

主修专业要求

1

法学

法学

120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90

3

市场营销

管理学

90

4

会计学

管理学

90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90

6

工程管理

管理学

90

限理、工科专业

7

英语

文学

90

七、双学位证书样式见附件1

八、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见附件2

九、双学位/主辅修教学计划见附件3

教务处

2009 9 7

-----附件下载------

双学位教学计划.xls

双学位教育试行办法.doc

双学位证书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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