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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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4-20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因助学贷款用途仅限“学费+住宿费”,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8000元/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

学费+住宿费<8000元/学年,最高按实际金额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2016届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生源;

3、学校认定的困难生。

三、学生申请

1、有贷款意向学生到奥兰信息系统(学生版,http://202.119.248.129:866/wdzl/)下载《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并按表后“填写备注”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学院;

2、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填写“续贷申请”。网址: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联系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点击左测“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3、申请请于5月5日前完成。

四、学生办理贷款:

学生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五、其他事项:

现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已开展了生源地贷款业务,包括甘肃,重庆,贵州,湖北,广西,宁夏,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安徽,福建,海南,河北,江西,青海,湖南,北京,河南等,以上省份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同学们先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询问需出具证明内容,具体办理贷款证明时间另行通知。

食品学院学办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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