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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1-18
各相关学生:
根据工作部署,现开始本学年本科生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选,现就评选工作做如下通知说明: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4-2015学年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学生(不含2015年入校新生);助学金参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的本科生,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及程序参见《新利18彩票 校外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试行)》(南工学[2010]48号),其他条件根据各奖助学金具体要求。
二、奖助学金名额
柯菲平医药奖助学金17名,其中欧阳平凯奖学金16名,励志助学金1名;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若干名;
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若干名。
三、各奖助学金说明:
1、柯菲平医药奖助学金下设“欧阳平凯奖学金”和“柯菲平医药励志助学金”。其中奖学金共45名,奖励对象为生工学院、药学院及食品学院全日制公办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一等奖 10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 15名,奖金2000元/人;三等奖 20名,奖金1000元/人。参评要求:
①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②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③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④学习勤奋,努力钻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
⑤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⑥每学年参与公益活动不少于两次,并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新签协议新要求,考虑到学生实际情况,本年学申请时如未达到要求可申请,但评选开始至奖学金发放时须达到此要求。)(申请表为附件3)
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1000元/人,要求:
①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②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③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④学习勤奋努力,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50%之前,无不及格科目;
⑤家庭经济及学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
⑥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⑦每学年参与公益活动不少于两次,并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新签协议新要求,考虑到学生实际情况,本年学申请时如未达到要求可申请,但评选开始至助学金发放时须达到此要求。)(申请表为附件2)
2、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来自新疆地区的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少数民族学生(不含定向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一、二、三等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资助人数分别为申请学生人数的10%、20%、 40%。参评学生基本要求如下: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②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③学生行为考评在评定期限内达到80分以上;
④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修读学分;
⑤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按时缴纳学费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服从勤工助学安排。
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①一等补助申请条件:孤儿;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②二等补助申请条件:父母一方无收入,另一方虽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或收入微薄;当地认定的低保家庭;
③三等补助申请条件:家庭在边远贫困农牧业区,收入较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劳动收入。(申请表为附件2)
3、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来自汶川地震灾区(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名单请见附件4)并在籍在读的2015级公办本科学生,根据家庭受灾情况分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2000元/人和1000元/人。参评学生基本要求如下: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②学生行为考评优良;
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无不及格;
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服从勤工助学安排。
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①一等资助:孤儿;因地震父母伤亡;国家公布的地震极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二等资助: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无固定收入;低保家庭。
③三等资助:家庭收入处于当地的最低劳动收入。(申请表为附件2)
四、上报材料
1、各奖助学金均需学生递交1000字以上申请书,申请书手写,签名必须本人手签字,申请书不得复印;
2、奖助学金申请表。①申请表可在奥兰学生版-资料下载中下载。②申请表请按说明使用。③给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申请表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手签,不得打印。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一学年成绩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或外语专业等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文体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公益服务活动证明(申请柯菲平医药奖助学金须有,其中2014、2015级学生可打印PU相关截图);学院、学校、设奖助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评选时间和要求
各奖助学金材料请于11月23日(第十三周周一)下午5:00前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食品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