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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9-26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规定,团中央和教育部共同确定了新利18彩票 作为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单位,招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组建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今年我校选拔参加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为5名。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团中央和教育部共同组织发起,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招募对象的要求
(一)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支教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型的免试研究生);
(二)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奉献精神突出、志愿服务经历丰富、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身心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大学英语成绩及专业排名可放宽为:CET-4合格分(425分),且“专业排名”前50%以内。
(1)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以上奖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铜奖以上、全国“数模竞赛”二等以上奖项的学生;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经教务处与团委认定的其他各类主流全国性竞赛并获得一等以上奖项的学生。
(2)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以上干部职务、院级学生组织副主席以上职务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干部的学生;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2学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的学生。
(3)在自强自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贡献突出、具有典型意义并荣获省级或相应荣誉的学生。
三、招募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招募步骤:
1、各有关学院要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公正审核的原则,推荐优秀的学生参加校级选拔。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组织初选,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学校统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校大学生艺术团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可到校团委直接报名(不得同时在学院报名),但须经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国家大学英语成绩、专业排名予以审核盖章,校团委组织初选,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参加统一选拔。
2、校团委汇总全校推荐名单后,予以审核并组织初选面试,确定10名候选名单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组织体检;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10名候选人名单进行面试后,确定最终人选。
(二)时间安排:
1. 9月24日前,各学院在前期宣传动员、公开报名、院内选拔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按要求填写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行政楼218)。
2. 9月25日至27日,校团委对学院推荐人员组织面试,确定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名单10人,并组织体检;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10名候选人进行面试后,确定向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推荐名单5人,并进行全校公示。
3.10月上旬,学校将招募工作情况及招募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四、管理和保障
根据2011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规定和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从2011年起,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共10个月);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测算交通费用,每年发放两次往返费用;同时,学校给予生活补贴200元/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学术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一律保留学籍1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在服务期内保留学籍。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入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四)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受援地项目管理费用,组织集中培训。志愿者完成服务任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受援地的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五)团中央将在当年全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中,对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加强对我校支教团成员的考评、激励工作,对在支教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却不参加支教服务的成员,取消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及研究生入学资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并停止所在学院次年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权。
特此通知。
附件: 1. 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 招募协议书
中共新利18彩票 委员会
南 京 工 业 大学
2013年9月17日
附件1:
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学 校: 院(系):
姓 名 |
性 别 |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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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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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专业总人数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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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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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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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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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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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手机及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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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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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时 间 |
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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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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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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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可复制)
附件2:
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志愿者)(以下称为甲方)
招募方:(高校)(以下称为乙方)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乙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规定,选拔甲方入选2014—2015年度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为1年。
为切实维护双方权益,保证研究生支教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甲方享受每月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
2.应届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关于印发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 10 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的政策支持,获得服务鉴定,并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享有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规定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5.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6. 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甲方没有通过培训考核和体格检查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甲方签订协议后无故退出支教团,乙方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的纪律处分;
3.甲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不随服务队统一派遣或不按时到达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甲方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因其他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约定之各项权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和集中培训,如期赴服务地报到;
2.指导、帮助甲方办理攻读免试研究生的各项手续,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3.按规定配合相关管理机构确保甲方及时申领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4.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负责本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相关鼓励政策和保障待遇的执行与落实。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终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和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