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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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3-23

各学院: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的《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名额

全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先进个人,其中本科生(含公办生、民办生)由各学院、校团委负责推荐,研究生由研究生部统一推荐。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负责推荐。

1、省级“先进班集体”:

本次评选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共16个,其中公办12个,民办4个。各学院申报公办班级不多于2个,民办班级不多于3个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产生43名,其中公办本科生29名,民办本科生10名,研究生4名。本科生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校团委

2

0

自动化学院

2

1

经管学院

4

2

化工学院

3

1

建筑学院

1

0

法政学院

1

1

材料学院

4

1

艺术学院

1

1

外语学院

1

1

生工学院

1

1

土木学院

2

1

环境学院

1

1

药学院

1

1

交通学院

2

1

能源学院

1

1

食品学院

1

1

测绘学院

1

1

国教学院

1

0

机械学院

2

1

城建学院

2

1

浦江学院

0

3

信息学院

3

1

理学院

1

1

总合计

38

23

二、评选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生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生”。上学期达到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政治道德标准,在学生中起到模范骨干作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上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三好生标兵”,且在上学年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干部满一年,或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上学期达到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上一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上学期达到校级“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1、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程序为个人申请、班级提名、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具体要求为:

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报表、个人申报材料、上学期成绩单(教务处成绩查询系统打印,本人签名)

班级提名: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名,报学院审核评选;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班级提名,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评选,按学校分配名额报学校审核,排序后报送学校

学校审核:学生处根据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校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的情况和学院的意见进行审定;

评选公示: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团省委待批。

2、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程序为班级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具体要求为:

班级申报: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请表、班级详细材料报学院审查;

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审查评选,按学校分配名额,排序后报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学生处根据学院上报情况,对申报班级进行资格审核;

评选公示: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团省委待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表格样式详见附件。其中附件1、2为上报省教育厅正式材料,附件3、4为校内评选材料,缺一不可;

2、教育厅申请表和学校申请表后均须附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或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学院在“学院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注明“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

3、申请者须在3月26日(第五周周二)上午9点之前前将事迹材料和推荐表格分别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交至学办;

4、各学院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以评促建,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利18彩票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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