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第九届校“十佳团员”和“十佳团支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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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3-18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团支部建设,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性和团干部的模范作用,同时,大力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团员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九届“十佳团员”和“十佳团支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和在编教职工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可参加“十佳团员”评选。

符合条件的现任团支部书记均可参加“十佳团支书”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作风正派,文明守纪,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在同学或同事中有较高威信。

3、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造,在教育工作或优良校风学风创建、理论学习和实践、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团建创新、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

(二)“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在“十佳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民主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所在支部制度健全,活动正常,思想教育主题鲜明、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2012级学生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其余教工、学生团支书任职时间须一年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佳团员”和“十佳团支书”的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十佳团员”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各分团委推荐人数为1-3名,直属团总支和团支部推荐人数为1名。“十佳团支书”由组织推荐,各分团委推荐人数为1-2名,直属团总支和团支部推荐人数为1名。原则上分团委推荐的候选人中教师或研究生不少于1名,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数不超过50%。报名表可从校团委网页上下载,填妥后于3月25日(周一)前集中交至校团委行政楼216办公室。

2、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分别确定二十名候选人,3月29日(周五)前通过网络、海报、橱窗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3、分别组织网上投票和纸质选票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考依据之一。网上投票时间为4月1日(周一)上午9:00至4月3日(周三)晚9:00。纸质选票按各分团委100张、各直属团总支和团支部20张分发(如团员人数少于该数,按实际团员数发放),4月9日(周二)上午9:00发放选票,各单位组织团员代表投票,当天下午5:00前集中交至校团委行政楼216办公室。

4、4月9日(周二)至13日(周六)由各学院组织安排民意测验,候选人所在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参加无记名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实际人数的90%。按照“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民意测评推荐表格,分别签署分团委意见以及所在团支部意见,确保民意测验公平、公开、公正。

5、4月15日(周一)前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票决,产生“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正式人选并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面谈(行政楼217、行政楼216)、书信、电话(58139128、58139131)或电子邮件(tw@njut.edu.cn)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者须具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班级)、联系方式。如属组织反映,须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名。

6、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明不影响当选的,由校团委行文表彰。未当选“十佳”的候选人,分别作为校“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五、表彰奖励

对当选的“十佳团员”和“十佳团支书”,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进行专题宣传。

共青团新利18彩票 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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