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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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5-08

各相关学生:

根据苏教助[2012]3号《关于下达201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关于办理201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江苏省政府为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2、江苏省生源;

3、原则上必须是学校认定的困难生。

三、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请有贷款意向学生到新利18彩票 资助体系信息网(http://xszz.njut.edu.cn/)或各学院指定网址下载《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按表后“填写备注”要求,如实填写后于5月15日前交学办,逾期不予办理;

2、学院根据学生困难情况及现实表现,结合贷款总额和人数,进行审核、确认。

3、学生核对。

4、打印学生贷款证明,统一到资助办盖章,交学生本人;

5、学生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往年已办理学生可直接持申请表办理;首次申请学生必须持申请表到其毕业高中,或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政府部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由高中或地方政府部门在申请表的“资格审查单位”第一栏高校盖章的左侧加盖公章,以示证明,学生再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办理贷款手续。

四、其他事项:

现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已开展了生源地贷款业务,包括甘肃省,重庆,贵州,湖北,广西,宁夏,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安徽,福建,海南,河北,江西,青海,湖南,北京等,以上省份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同学们先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询问需出具证明内容(如有相关表格等一并带上),在6月1日至放假前到明德216资助办办理贷款证明。

附件2: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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