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和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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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10-24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1-2012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和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是学校为更好的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而拔专款设立的专项资助,基本评定对象、条件及等级金额等详见《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是由“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而设立的专项资助,申请条件及等级金额等详见《新利18彩票 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评选条例》(附件2)。考虑到本项资助金额有限,为延续爱心,帮助更多的地震灾区学子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自立自强,以感恩的心态积极面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因此申请对象只限于来自地震灾区(国家公布的51个严重受灾的市县区,名单见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新生。

三、请各学院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于 103110周周一)前将申请材料报学生处资助办。上交材料包括:

申请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需上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

2、《新利18彩票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3、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申请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需上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

2、《新利18彩票 汶川地震灾区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3、家庭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四、此两项资助体现了学校、社会对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和汶川地震灾区学生的关心,请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评审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办理,将资助经费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同学。


[7]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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