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考研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7-05
各学院:
经研究,学校拟为暑期参加考研辅导班的同学安排留校住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住宿对象:参加假期考研辅导班的2012届毕业班的同学(必须有本人考研辅导班听课证),不得安排其他同学。
2、住宿人数:不超过各学院统计上报人数。
3、住宿时间:7月12日~8月26日。
4、住宿地点:江浦校区象山苑和檀香苑学生宿舍区。
5、所有同学仍然住自己原来的宿舍。
6、暑假期间学校在江浦校区开放象山食堂、浦园食堂和仁智楼,东苑充值点定期办理饭卡充值和宿舍用电充值业务,请学生注意通知及时前往购买。
7、各学院要做好暑期住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安全教育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单个住在宿舍,同一个大厅至少住2人以上,在入住前要组织暑期住校学生开会提要求,告知注意事项,并将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告知学生。
8、确定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需要签订《暑期考研学生留校住宿协议》,具体由总务处安排。
9、各学院每天要安排一名老师作为负责人,并指定男女学生负责人各一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手机)报学生处。
10、填写《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登记表》时,按照“住宿起止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并将男女生分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