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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学校合理安排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将2011年清明节、劳动节、青年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二、劳动节:
三、青年节:
四、端午节:6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党政联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