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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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3-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学校合理安排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将2011年清明节、劳动节、青年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 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 月2日 (星期六)上班,上课按4 月4日 课程表执行。

二、劳动节: 4 月30日至5月2 放假公休,共3天。

三、青年节: 5 月4日青年节当天下午,全校14至28周岁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工放假半天。

四、端午节:6 月4日 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党政联合办公室

2011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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