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指南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0-11-01
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
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
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
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
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
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
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
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学校未按规定为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的,大学生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按上述待遇水平承担。
7
、我校学生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是属于城镇居民医保,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参保学生的住院费及门诊大病的报销,普通门诊由学校包干,门诊包干费为每位参保学生每学年50元,因此医保卡上是没有钱的,参保学生在外面医院门诊就诊不能刷医保卡,需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发票拿回校医院报销。
门诊报销
由校医院负责,门诊费用为每学年500元之内报销50元,超过500元超出部分按50%补助。江浦学生医药费报销为每月15日,丁家桥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特种大病门诊费
在办过特种大病门诊手续后,由南京市医保中心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75%。
住院费:
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己只需付自己需承担的部分,所产生费用可以使用医保卡刷卡,其余部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跟医院结算。寒暑假外地住院,需将住院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8.
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校医院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校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就诊。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手续?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
10.
门诊大病包括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
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病。
11.
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2.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在本市分娩的应在怀孕后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由市医保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待遇的,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13.
办理生育登记的大学生如何就医?该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2)分娩。持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生育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结算,需个人自付自理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需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按相关规定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垫付。
14.
大学生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统一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15.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待遇享受期结束。
16.
大学生如何办理每年续保手续?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为方便续保登记手续办理,每学年末没有提出续保异议的同学,将视为同意续保,由学校直接为其办理续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7.
大学生毕业后,保险关系接续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学校在每年办理大学生续保手续时,将参保毕业大学生信息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大学生停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仍愿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相关手续,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
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另:未拿到医保卡的已参保学生请提交正确的照片信息至辅导员处,由学院汇总在新生制卡时统一交至学工处,与新生一起制卡。拿到医保卡,但医保卡信息有误的学生重新制卡需交制卡费,制卡费为30元,将信息有误的医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汇总交至校医院,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错误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