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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3-30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温家宝总理在我校视察时的讲话精神,落实“推进科学发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浓厚学习思考、探索创新的氛围,促进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宗旨
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导师等创新实践平台和资源的作用,在广大青年大学生中营造浓厚的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氛围,深入推动我校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促进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成果的涌现,为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二、课题分类
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实践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申报者应结合所学专业实际,确定研究课题,自行申报课题类别。
三、申报要求
我校各年级本科生,均可按规定申报,同时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课题、联合攻关。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度3月份,申报方式分为个人申报、创新实验室申报两种方式。各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每年须组织学生至少申报三项课题。
1、申报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个别项目可适当延长至2年。要求研究成果或是围绕本课题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技术专利,如技术已投入实际生产的也可附上企业应用报告和权威技术部门鉴定,成果为社会调查报告形式的须取得较大社会影响。课题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2、申报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要求研究成果应体现为原创性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或社会调查报告。成果必须参加院级本科生学术科技论坛。课题必须有指导教师。
3、申报重点课题的如不能通过,则转入一般课题评审。
4、经评审予以立项的课题,指导教师可以同时参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放实验室项目的评奖。
四、项目资助
重点课题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500元),一般课题项目资助金额为8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00元)。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中所需用品购置及交通费用,资助经费由课题指导教师指导、课题负责人分配使用。课题资助经费由校团委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共同承担。
各类课题立项后,校团委将先期支付课题总资助金额的30%,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总资助金额的20%,课题按期结题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再行资助剩余费用。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后期款项将不再予以支付,同时取消课题负责人次年申报资格。
课题研究中因涉及使用实验室并需要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予以指导而产生的相关工作量和实验仪器补充,根据《新利18彩票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予以支持。
五、 课题管理
课题立项后,项目由校团委、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团委和指导教师共同管理,校团委将通过不定期抽查和中期检查两种方式对课题研究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校团委有权组织课题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及交流活动。
共青团新利18彩票 委员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