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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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9-15

各班级:

接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招南[2009]16号文件,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院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08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

应届本科毕业生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

大二本科男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且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二)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cm;体重52kg以上;按照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mmHg;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齿不良者;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成果而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和大学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

二、工作安排

(一)请学生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自我对照,自愿报名,于9月16日(本周三)上午9:30前将报名表交至学办。

学生处就业办将于本周四组织报名同学统一前往校医院进行身体“五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并填写《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学校各项检查合格的学生将参加空军的初检,初检时间为12月25日下午,地点在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学生需携带《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含学籍情况,现实表现情况、所学专业、高考入学成绩);穿运动鞋。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参加初检的学生和带队老师食宿、旅差费自理。

(三)其他具体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网站(http://www.pladaily.com.cn)。

学 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xls

附件2-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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