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轻工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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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10-10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院青年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加强本科生科技创新能力及素质的培养,在全院营造积极良好的创新和学术氛围,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并为参加校级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我院决定在本科生中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对象

食品与轻工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项目申报内容

创新项目内容可包括生物技术、发酵工程、食品工程、轻化工程,以及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也可以是以上相关领域在生产、生活的某个具有明显成效、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小发明、小改良项目。鼓励学科交叉,以及围绕食品安全、食品及轻化工产品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转化率和节能降耗减排的创新项目。

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科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

(2)创新性突出,理论上有突破或技术上有创新。

(3)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4)推动行业进步,对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

三、时间安排

1、发动报名:( 9月25日–10月15日)

以自主报名的方式接受个人或者团队的报名。《立项预报名申报表》(附件2)于10月16日前上报。

2、项目初审:( 12月14日–12月20日)

申报材料由食品与轻工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办公室整理汇总后,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评出入围项目。《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12月1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3、复赛答辩:( 12月21日–12月27日)

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评选出10个项目予以资助,其中重点项目2项,资助金额为5,000元;一般项目8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

4、项目实施及管理

项目实施时间为十二个月,立项项目在正式公布10日内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和时间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期间每3个月汇报进展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若评估结果为差,则该项目自动终止。项目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项目经费由学院统一划拨,设立单独账号,用于购买项目所需原材料、实验耗材、检测费等,专款专用。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活动以团队形式申报参加和表彰,团队成员可跨专业、年级自由组合,人员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人数一般不多于五人。

2、申报材料。申报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好并上交项目申报书,打印版三份及电子版一份。进入复赛后修改材料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的参加对象为本院本科生,如项目需要跨院学生参与,需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本院研究生可以以团队成员方式参与,但每队不得超过2人。

2、资助项目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科技创新类比赛。

3、未经学院立项的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比赛。

4、食品与轻工学院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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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

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项目立项预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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