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奥普莱奖学金、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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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5-05

各有关学生: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安排,于近期开展奥普莱奖学金、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学院《奥普莱奖学金评选办法》、《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奥普莱奖学金申请表》或《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申请表》1份(学生工作网“文件下载”栏下载);

2、申请书1份(手写,打印稿无效);

3、自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5月13日(第十一周周三)交至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申报表各栏需填写完整,包括“班级意见”。缺项以材料不完整处理。

食品学院学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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