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莱”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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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3-15
为了鼓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使学生努力践行“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南京奥普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奥普莱”奖学金。根据奥普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学金的设立
“奥普莱”奖学金由南京奥普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设立,每年两万元,账目单列,专用于对我院优秀学生的奖励。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学期学生行为考评达到90分以上;
2、上学期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两学期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前40%且课程无不及格;
3、上学年体育达标;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生;
6、所在宿舍被评为卫生宿舍。
四、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学年奖励20名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与其他校外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2、评选工作应在学生学期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先由学生个人申请,经学院评定小组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定后报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议批准。
六、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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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