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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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5-17

根据《“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办审查推荐,学院评定小组评审,并报镇江东方生物工程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确认,现决定对周茂志等32位同学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勤奋学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希望广大同学能以他们为榜样,谨记“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积极进取,立志成才,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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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表彰 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 决定


附:“东方海华”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胡 宇(食品0901) 陈 洁(食品0902) 陈 浩(轻化0901)

周茂志(食品0902) 邵礼亮(乳品0901) 沈国标(乳品0901)

王 展(轻化0901) 王亚兵(轻化0902) 王大鹏(轻化0903)

邱志浩(轻化0903) 刘 威(轻化0903) 李 磊(轻化1001)

葛正艳(食品1002) 陈 鹏(食品1002) 彭 然(食品1002)

张 星(食品1001) 张学林(轻化1002) 陈益丽(轻化1002)

李 璇(轻化1002) 朱 琳(轻化1002) 顾 晨(轻化1002)

范 迁(轻化1002) 狄 彤(食品1002) 郝花莉(食品1101)

李克强(食品1101) 韩 梅(食品1102) 孙守桂(食品1102)

王 宇(食品1102) 徐亚华(食品1101) 陈 旭(食品1101)

王 燕(食品1101) 童 文(轻化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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