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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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9-24

各学院:

为了加强重修课的规范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除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外,原则上不再专门开设重修班,现将课程重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05(建筑学院)2006级、2007级、2008级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方式:

1、对于本学期开出的理论课程,学生可通过跟班重修或自主学习的方式完成重修。

2、本学期只对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面广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开设专修班,具体课程如下:

数学类课程:《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概率论》、《概率统计》

物理类课程:《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B-1》、《大学物理实验A-1》、《大学物理实验B

化学类课程:《物理化学B-1

英语类课程:《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

计算机类课程:《VB程序设计》、《VC++程序设计》

其他课程:《电工电子学B》、《大学体育》、《金工实习》以上专班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3、对于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学生在网上报名后,由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安排补做事宜。

三、考核方式:

1、本学期跟班重修或自主学习的理论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不得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若违反规定,擅自参加所报跟班重修理论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一律取消。

2、所有专班重修课程的考试安排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如不参加考试,则视同自动放弃。

3、对于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重修课程,在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

四、选课要求

1、跟班重修选课要求:由于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同,凡参加重修报名的同学只能选报下个年级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进行重修,否则选课无效,并取消下学期初的考试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公办学生只能选报公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民办学生只能选报民办相同专业的课程重修,不允许跨专业进行报名,也不允许公办与民办交叉报名。

2、专班重修选课要求:

本学期专修班课程已经安排补考,对补考后成绩及格的同学允许在所报专班重修课程开课一周内在网上自行办理退选。若未在此时间范围内办理退选,视同选课有效。

3、由于2007级、2008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对于选课有效的重修课程学校将按所选学分进行收费。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重修的同学登陆选课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参照选课系统“通知公告”内的重修报名指南。报名网址:(http://202.119.248.199)

六、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在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时间: 2009924 930

联系电话:58133339

教 务 处

2008 年9 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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