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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公开选拔若干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

关于校内公开选拔若干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根据学校行政大部制、学科学部制改革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竞争上岗方式校内公开选拔若干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岗位和职数

1、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体育部党总支书记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2011学院党总支书记

2、部门正职、学院院长:

教学评估处处长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3、部门副职:

自然科学处副处长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非英语类外国语专业背景)

校园安全部副部长

4、校企类领导职务: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竞争上岗人员必须符合《新利18彩票 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及第四轮中层干部聘任文件中关于晋级提任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或校园安全部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在55岁以下(196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勤奋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相关岗位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把握大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及教育管理工作,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具有中层正职任职资格。

2、教学评估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应具有较强的把握大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需领域管理工作。具有中层正职任职资格。

3、自然科学处副处长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熟练掌握一门非英语类其他外国语语言,有国际交流的经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校园安全部副部长应具有中层副职任职资格。

4、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新兴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岗位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良好的新兴产业发展研究背景。

三、程序和步骤

1、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通知,公布竞争上岗岗位和报名要求。

2、由个人填写《校内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点击下载),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4月7日16∶30前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0),联系电话58139052、58139053、58139051。

3、对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测试考核。

4、依据近年来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后报校党委。

5、校党委常委会议票决产生拟任人选。

6、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序列行文任命。

党 委 组 织 部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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