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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 学期(2-9周)“通识限选课” 的选课通知

[发表时间]:2014-02-21[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学校面向2012级、2013级公办学生统一规划建设了一批“通识限选课”。为顺利完成本学期(2-9周)“通识限选课”的网上选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选课对象

2012级、2013级公办各专业学生(海外教育学院相关专业除外)。

二、课程设置

为了增加学生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拓展学生视野,使学生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人”,理工类学生须修读人文社科类、公共艺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人文社科类学生须修读科学技术类、公共艺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艺术类学生须修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

我校通识选修课知识领域设为4类:

1.人文社科类。这类课程涉及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概论,撰写说明性文章,引入批判性思维和背景知识,对不同学科的观点和内容进行整合等。学生通过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学习,发展他们关于社会、文化和人文环境的广泛知识,使学生能够发展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力并清晰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2.科学技术类。这类课程是使用应用型科学技术知识来解决社会问题。鉴于应用科学技术在当代社会发展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学生需要掌握能跟上时代步伐的现代技能,同时也要求将这些技能与其应用的社会背景联系起来,并考量其在社会变革中的伦理意义。

3.公共艺术类。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是美的结晶,人的审美活动也比较集中地体现在艺术活动之中。公共艺术教育不仅是普通高校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是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一条重要途径。公共艺术类课程由音乐类课程和美术类课程组成。

4.创新创业类。这类课程包含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学科竞赛指导、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课程,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课程,为学生提供创新实践、成功创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行为的学习指导,培养“有创意、能创新、善创业”的高素质“三创”人才。

三、选课要求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开课

学期

要求

人文社科类

(毕业要求最低1.5学分)

限选

每学期2-9周、11-18周循环开设

理工类学生至少修读人文社科类、公共艺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各一门课程;

人文社科类学生至少修读科学技术类、公共艺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各一门课程;

艺术类学生至少修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各一门课程。

科学技术类

(毕业要求最低1.5学分)

限选

公共艺术类

(毕业要求最低2学分)

限选

创新创业类

(毕业要求最低2学分)

限选

四、选课时间:第一周周一-周二(2月24日-2月25日)

五、选课办法:

(1)本学期2-9周“通识限选课”共开设46个教学班(课程简介及课表请参考附件一),每个类别课程学生限选1门,

(2)本次选课采用“先到先得”的方法,直到选课人数达到课程容量,选课系统自动停止该门课程选课,学生可选择其它未达容量的课程。

(3)学生登陆选课系统(http://202.119.248.199)选课。

(4)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课的学生,逾期不予补选。

教务处

2014年2月20日

通识课表_201342_02_09.xls



发布:学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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