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18彩票 学生早锻炼和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早锻炼与课外活动是大学体育教育的延续和有益补充,也是搞好大学校园体育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倡导和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校园充满活力和朝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我校《关于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江浦校区学生早锻炼与课外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规范性要求。
一、时间:
(一)早锻炼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6:40-7:30(遇雨雪天暂停)。
(二)课外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3:30-5:00。
(三)早锻炼和课外活动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至学期结束前两周。
二、方法与要求:
(一)早锻炼:全校所有学生都应积极参加早锻炼。
1、一、二年级学生采取晨跑的方式进行,学校分别在体育馆门前广场、西苑田径场和水塔广场三个地点设置考勤点,参加晨跑的学生必须在20分钟时间内持“校园一卡通”分别到以上的任意2个考勤点进行刷卡考勤,若超过20分钟电脑系统将默认该次晨跑无效。
2、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进行考勤,晨跑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为他人代刷卡,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由值班教师记录下其卡号和学号,上报体育部与学生所在学院,本学期晨跑按不合格论处。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供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交体育部核实后酌情处理。凡是学期结束有体育课成绩的学生,晨跑都不能免出,除骨折和住院学生外。
4、每学期学生晨跑出勤次数达到满勤次数的60%(即平均每周出操不少于3次)者为合格,因此对于晨跑过程中忘记带卡、遗失卡等情况不再进行人工补登记。凡出勤次数达到满勤的70%者,体育总成绩加2分;80%者加3分;90%者加4分;满勤加5分(满勤是指除下雨和节假日以外的正常晨跑次数),体育总分为100分;所有出勤记录以体育部早操管理系统为准。
5、每学期学生出勤次数不足满勤次数的60%者为不合格,该学期体育成绩计为59分,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足,补满所缺次数后,体育成绩方能恢复到原有成绩。不足40%者,该学期体育成绩计为0分,在下学期进行重修。
6、上体育保健班的学生能否晨跑,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特殊情况决定,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党委副书(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体育部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7、学生本人可以通过体育部网站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出勤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应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8、三、四年级学生采取以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早锻炼,形式不限,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
(二)课外活动:在课外活动规定时间内,学校将开放所有运动场馆,室外场地免费开放,室内场馆将适当收取一些费用。
1、全校学生可持“校园一卡通”去校内任意一个场馆进行锻炼,进入场馆前刷一次卡,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锻炼结束后再刷一次卡,记为一次有效课外活动。
一、二年级学生每周参加课外活动不少于2次(约16周,32次)。
三年级学生每周参加课外活动不少于3次(约16周,48次)。
四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每周参加课外活动不少于3次(约16周,48次),第二学期不做要求。
2、参加课外活动次数达规定次数的60%者为合格;达到70%者,体育总成绩加2分;80%者加3分;90%者加4分;满勤加5分,体育总分为100分;所有课外活动记录以体育部课外活动管理系统为准。
3、参加课外活动次数达不到规定次数的60%者为不合格,该学期体育成绩计为59分,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足,补满所缺次数后,体育成绩方能恢复原有成绩。不足40%者,该学期体育成绩计为0分,在下学期进行重修。
4、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和班级,由本人或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并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交体育部核实后酌情处理。
三、组织管理
早锻炼与课外活动的组织管理由体育部、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
(一)考勤办法:
1、晨跑:体育部、学生处和各学院每天早晨组织教师、辅导员和部分学生骨干,对一、二年级学生的早锻炼进行考勤。学生的早锻炼情况将通过计算机自动记载,进入体育部晨跑管理系统。
各学院加强对三、四年级学生集体早锻炼的教育与引导,经常性地检查三、四年级集体早锻炼的情况。
2、课外活动:体育部每天下午组织教师在各体育场馆对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进行辅导和考勤。
(二)成绩管理:
体育部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早锻炼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结合体育考核成绩,计算出最终体育成绩上报教务处。
(三)奖惩办法:
1、个人:按本制度第二条的有关内容执行
2、集体:学校每年对各学院早锻炼与课外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出勤合格率低于90%的班级不得参评各种先进集体。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晨跑时段(6:40-7:30),校园内机动车限行禁行或缓行,由保卫处负责管理。
九、本制度由学校授权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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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