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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彩票 统一战线工作规则

  • 添加时间: 200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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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指出:“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负责协助党委同各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情况,协调关系,贯彻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中国侨联章程(1999年7月第6次全国侨代会通过)指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

自1978年党中央作出恢复侨联活动的决定后,1981年,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全国侨联为全国性的人民团体,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同等待遇,为侨联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和侨联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996年3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第十一条指出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之六是“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之七是“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党委统战部工作细则

党委统战部作为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校党委开展日常具体的统战工作,对本校各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具有联络、指导、协调、帮助的工作关系。统战部的工作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

1、每年举办一次党外干部培训(包括各民主党派和侨联负责人、新成员、后备干部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

2、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的由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党外人士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使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尽早、及时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挥大家的积极性。

3、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各召开一次民主党派正副主委、侨联正副主席联席会,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讨论和研究工作,检查完成情况。

4、每年召开一次全校统战工作会议,由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和统战委员参加,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年度工作,交流情况,布置新的任务。

5、每年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一次本校的统战工作情况,并提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听取校党委的指示。

6、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新成员发展的考察工作。

7、统战部工作人员参加各党派的组织生活及有关事务的联络。

8、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元旦等重大节日以及纪念日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9、每年1~2次全校性联谊活动、考察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10、对党外人士中的重症病人进行慰问,对七十岁以上离退休党外代表人士、归侨侨眷中的代表人士进行新年慰问。

11、为八十岁以上的党外老教授举行祝寿活动。

12、每年复审和研究党外后备干部人选,检查对其实施培养和发挥作用的情况。

13、对师资队伍建设中非中共人士的情况进行调研,为党外人士安排作好相应的准备。

14、指导和帮助各民主党派、侨联围绕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调研,献计献策,不断拿出有份量的建议和报告。

15、协助各民主党派、侨联按照其章程,进行换届,组建好领导班子。

16、每年1月初召开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全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大、政协提案工作会议,将本校难点、热点问题向代表和委员们报告,帮助形成提案。

17、给本校各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发放活动费用,并每年检查一次该经费的使用情况。

18、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有关任务

三、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细则

1、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

2、每月安排一次组织生活。根据加强党派自身建设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关于政治时事的学习,也可兼顾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按照有关章程和协定,积极慎重地吸收各自党派的新成员。

4、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为实现我校“三步走”台阶式的发展目标建言献策。

5、传达贯彻各党派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反映各自党派成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关心党派成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党派成员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加面向社会的活动。

7、积极参加校党委统战部组织的培训、工作会议以及全校性的联谊活动等。

8培养、推荐党派的后备干部。

9、按照各自的章程,做好换届工作。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三年;致公党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九三学社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五年。

四、侨联委员会工作细则

1、侨联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有关法规、文件,研究和布置工作。

2、根据国家对归侨、侨眷的身份界定,吸收新成员加入侨联,每学期讨论一次。

3、参加上级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活动,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4、参加校统战部组织的有关联谊活动和重大事件、重大节日纪念活动、慰问活动等。

5、每年组织1—2次侨联成员参加的外出考察活动。

6、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办法》,密切与侨联成员的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他们解决困难。

7、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参加学校的改革发展,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在海外侨胞、海外学者的联络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举办行之有效的活动。

8、其他应完成的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加强沟通、联系。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赴中央开会,或因学校需要短期出国,以及其它一周以上时间离校外出,要事先告知校党委统战负责人或联络员,以便工作安排和必需的信息沟通。

2、提高统战经费的使用效益。目前学校在统战经费方面设立三个经费项目,一是统战部行政办公费,主要是用于全校性的统战活动及统战部日常办公开支;二是特支费,主要用于有关重症住院病人的慰问和对高龄老教授的年节慰问,以及一些必要的接待开支;三是各民主党派、侨联活动经费专项项目,以每年人均30元的额度发放给各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主要用于小型的联谊活动、组织调研和提案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日常开支。

3、各民主党派赴中央开会及培训,按规定由各党派省委支付;省侨办、侨联组织的归侨休养及考察,现已明确归口到组织单位。平日各党派组织生活以政治学习为主,若要外出联谊,可视本组织的经费情况,以及与外界的联络情况而定。

4、各民主党派、侨联要分工专人负责记录、收集本组织的大事、人物和成果,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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