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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侨情、归国留学人员等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添加时间: 200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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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分党委):为及时掌握侨情和归国留学人员等情况,更好地为归侨、新华侨回国服务人员、归国留学人员、侨眷和港澳台属服务,更好地促进江苏“两个率先”和我校“三步走”台阶式宏伟目标的实现,根据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致公党等联合下发的苏省侨政字〔2003〕22号文件和省委教育工委苏委教统(2003)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侨情、归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人员等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1、归国华侨;2、新华侨回国服务人员;3、侨眷和港澳台属;4、归国留学人员;5、出国留学人员。二、调查要求:1、请各党总支(分党委)对所属人员中的调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落实填写任务。2、所填表格于10月12日前汇总后报送党委统战部三、几点说明:1、新华侨指1978年以来在国外已取得绿卡、持中国护照的有关人员。2、侨眷和港澳台属指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在中国大陆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港澳台胞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港澳台胞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附:1、江苏省归侨情况调查表2、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3、江苏省新华侨回国服务人员情况调查表4、江苏省归国留学人员情况调查表5、南京市归国留学人员调查问卷6、江苏省出国人员联系表7、侨眷、港澳台属登记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二○○三年九月八日附件下载http://webmail.njut.edu.cn/jgzz/members/qqd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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