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全面推进我校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世纪高校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高等学校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培养选拔统一战线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重要“源头”,也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和输送党外干部的重要基地。高校党外代表人物的物色培养、举荐使用关系到党的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2、高等学校统战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党的政治工作和特殊的群众工作,是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统战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对象的增加,学校改革发展任务的加重,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制度建设
3、切实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校党委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并定期研究解决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每学年听取统战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新学年的统战工作。党委的工作计划中,要明确统战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校党委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
4、明确和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的,各有关部门、各学院等单位党组织各司其职的“大统战”工作机制。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贯彻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定和决策措施方面负有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的重要职责。党委组织部要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党委宣传部要利用宣传阵地,努力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宣传党外知识分子及其代表人物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的情况;宣传党外代表人物在社会政治舞台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情况;宣传归侨、侨眷联络亲友,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祖国统一的活动情况。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研究生部、国际合作处等部门也要关心和支持统一战线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搞好本职工作和参政议政做好有关管理服务工作。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设统战委员,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工作职责范围和议事日程。统战委员一般由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党员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政负责同志应率先垂范,带头做好统战工作。
5、坚持和改善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坚持和完善支持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和《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研究和加强民主党派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政治领导,保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尊重和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宪法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搞好自身建设。民主党派每年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学校给予用车经费等支持,在统战部经费中列支。统战部还应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外出考察学习或进行专题调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等有关单位共同担负着对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代表人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引导的任务。既有面上的宣传教育工作,也有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既要用一般教育的方式方法,也要注意运用对待统一战线成员特有的思想工作方法,特别要注意用真诚帮助、平等交谈和交换意见的方式方法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搞好组织建设。民主党派组织在发展成员时,统战部和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要积极帮助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6、坚持并完善“情况通报座谈会”制度。在学校重大决策问题上做到事先征求意见和建议,事后通报情况。学校党政领导和各民主党派校级组织以上负责人、校侨联组织负责人、区以上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民主协商,就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情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会议的议题内容,通知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情况通报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反馈,统战部要做好反馈情况的搜集整理工作。各学院等有关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就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这样的会议,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7、坚持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物的联系交友制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联系党外人士的基本方式。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考虑党外人士的相应层次,确定各自重点联系的党外朋友名单。领导要带头,形成规范。
8、坚持邀请统一战线代表性人物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的制度。学校召开的中层干部会,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人士参加,学校重要纪念活动和表彰活动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学校教代会也应有一定比例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作为正式代表出席。
9、坚持对统一战线成员的节日慰问制度。每年春节、寒假前夕,学校举行迎新春联欢会,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与全体统一战线成员或代表人物共庆新春,互致祝贺。学校统一安排校领导、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组上门慰问校级主委以上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各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名单,进行走访慰问。
继续坚持用不同的方式慰问归侨、侨眷。
10、坚持学校有关部门与学校各级党组织共同物色、培养、考察推荐党外代表人物的制度。组织部、统战部在物色、考察推荐培养对象时,要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意见。这些单位的党组织也要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切实处理好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与有意识地保留一批代表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认真负责地推荐一部分有培养发展前途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对象。
11、切实帮助民主党派、侨联组织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办公用房、活动经费和交通工具等方面的条件。认真落实“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政策,对省级、市级、校级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按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兼职工作津贴)和电话费补贴。补贴标准相对稳定。若需调整补贴标准,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意见,校务会议研究确定。
12、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分子工作运行机制。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要按照“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要求,切实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学校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知识分子工作的整体规划。学校党政各部门和学院,都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和具体情况,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
13、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要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知识分子的工作,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他们把智慧和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学校的事业发展上来,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14、健全统战工作的信息制度。党委统战部具体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信息搜集、汇总和处理,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
15、将统战工作列入各单位党组织及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条件。在各民主党派、侨联组织中开展加强自身建设和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交流评比活动,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三年一次,由统战部具体组织,校党委审核批准表彰。
16、坚持和完善支持侨联工作以及开展海外联谊工作的制度。要支持、指导、帮助侨联组织和中大校友会,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和校友,多做牵线搭桥的工作,促进学校对外交流和引进捐赠。要探求新形式、探索新途径,努力做好海外新侨民的工作。
三、加强统战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7、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使统战干部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和创新的精神,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
18、加强统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研究。统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文章。要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学校统战工作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促进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不断发展。
中共新利18彩票 委员会
200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