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探索实践“地方侨联+高校侨联+校友会”模式,南京市侨联与我侨联经过友好协商、深入交往,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决定开展战略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按照“服务侨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合作推动、联合运作的方式,以“联”为媒,以“合”为介,不断加强信息互通、增进沟通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大侨务”工作格局,推动侨届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党委统战部;审核:黄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