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检会〔2016〕5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第四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要求,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以及公示等程序,产生了第四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我校九三学社主委王辉教授当选。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任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实践的重大制度设计。
尽管这项制度2003就开始试点,2011年起全面推行,但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今年还是第一次。(文:党委统战部、新利18官方下载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