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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侨情摸底调查及向校侨联推荐成员的通知

  • 添加时间: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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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20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工委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聚焦“两个一流”,助推“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战略目标实现,更好团结和服务我校侨界人士,结合侨联换届工作需要,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侨情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身份认定条件

本次侨情摸底调查的范围为在我校任职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留学回国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归侨、侨眷的基本情况,身份界定请参照《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身份的解释》(详见附件1)。根据为侨服务的特点和侨情情况,注意掌握成员的年轻化、知识化,考虑照顾到留学归国学者等新侨群体。其中新侨身份界定可以参照以下条件酌情认定:

(一)具有归侨、侨眷身份,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侨情,在侨界有一定影响力,能联系团结归侨侨眷,热心侨联工作,乐于奉献社会。

(二)国外定居或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且从博士后起算,取得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青年骨干。

(三)回国留学生或访问学者的身份界定,为取得过累计2年以上国外长期居留签证。

(四)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不视为具备华侨身份。

二、侨联成员推荐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形成本单位侨联成员名册。向本单位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侨情摸底调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3,其中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居民、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人员以及目前已无海外关系的归侨、侨眷填写附件2,目前仍有海外关系的归侨、侨眷、在外留学人员的亲属填写附件3),由推荐和自荐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各基层单位将信息汇总后填报《侨情摸底调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三、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请于2016年7月1日(周五)前将《侨情摸底调查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和《侨情摸底调查信息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07办公室,联系人:刘哲,联系电话:58139053,邮箱:tzb@njtech.edu.cn。

附件:

1. 国务院侨办关于确认归国华侨身份的复函

2. 侨情摸底调查人员信息表(一)

3. 侨情摸底调查人员信息表(二)

4. 侨情摸底调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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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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