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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8-03-21 13:54:00 浏览:次

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总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旃坛寺1号总政纪检部或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4。

转自: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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