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学生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遵循学生成才规律,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要求,提出全校学生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协同党委宣传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信息调研、分析、反馈和学生的稳定工作;协调各学院做好校风、学风建设工作;
3、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负责指导学生骨干培训;
4、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行为考评、奖助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学生毕业鉴定、先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库等心理建康教育相关工作;
6、配合校团委开展大学生课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校学生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招生、就业创业、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按照学校工作要求,负责起草学生工作计划;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并协调和指导学院学生工作;
2、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负责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3、负责招生工作,制定和上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4、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计划、组织落实迎新、入学教育工作,协同人武部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咨询、服务和文明离校工作;
6、负责做好学生奖、贷、助、勤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国家奖、助学金以及助学货款等学生资助体系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7、做好学生违纪事件和信访的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善后工作;
8、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党委人民武装部在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和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3、负责我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6、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7、负责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8、负责部队在我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工作;
9、负责我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我校人防战备工作;
11、负责全校烈、军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12、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军队、学校共建工作;
13、积极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努力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战备工作任务;
14、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