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奖学金、困难补助的通知
关于评定奖学金、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新学期的学生综合、单项奖学金评选和特困生申请补助工作即将开始,请你们严格按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和《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在开学后四周内送交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学办在评选奖学金和审定特困生补助名单之前,必须先按要求进行学生行为考评,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奖或申请补助;
2、学院应该制订奖学金评选细则,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未完成的学院请尽快制订细则;
3、奖学金评选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获奖名单在上报学校之前应在学院内公示,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激励功能;
4、学院参照《新利18彩票 特困生审定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表,对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名单应该认真审核,确保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落实到位;
5、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申请的表格,请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网页上下载,设定的格式请不要随意更改。(点击此处下载表格)
学生处
200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