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项目名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学生;
资助标准:以学生退役后在校就读年限和每学年应缴纳学费进行资助;本科生每学年实际应缴纳学费不足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的,按实际金额给予资助;本科生每学年实际应缴纳学费超过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的,按每年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给予资助;
申请时间:每年9月底前;
其他说明:
1、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
2、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入伍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