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奖助】 学费减免
项目名称:学费减免;
资金来源:学校自提;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公办本科生;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为学费全额减免;二等减免为减免学费全额的50%;三等减免为减免学费全额的30%;
申请时间:每年4-5月;
其他说明:
1、一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2%;二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3%;三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
2、坚持先贷款,后减免的原则,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助学贷款者,原则上不予减免;
3、坚持统筹安排,严控减免的原则,凡学年内接受资助(不含以奖励优秀为目的的奖学金)金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减免;
4、坚持双线资助,育人为先的原则,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勤工助学岗位或不积极参加义务工作的,原则上不予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