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18彩票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试行)
南工校学[2007]7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鼓励学生在各个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成才意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新利18彩票 学生奖学金包含如下奖项: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研究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和校外专项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详见《新利18彩票 校外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上奖学金可以兼得。
第三条评审奖学金的工作重心在学院,学校原则上只规定学业优秀奖学金申报的基本条件。学院评定奖学金时,应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学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奖学金具体评定细则。学院评定细则应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方可以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第四条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1、审核奖学金评定细则和赋分体系;2、审核奖学金额度是否超标;3、审核评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4、批准并协调奖学金的发放;5、受理学生关于奖学金评选的申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在奖项评选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2、一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在标准学制的年限内每学期低于学校规定的修读学分者。
4、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有不及格者。
第六条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守法律,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每学期学生行为考评在80分以上。
3、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体育运动成绩在75分以上。
第七条申请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每学期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
2、参加学科竞赛或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较好名次或成绩优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宽,一门或多门主干课程成绩排名领先,获导师或任课教师推荐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八条申请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的条件:
1、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勇于同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者。
2、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者。
3、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党团组织表彰者。
4、积极参加学生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受到学校表彰奖励者。
5、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集体中起到表率作用者。
第九条申请研究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的条件:
1、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2、积极从事发明创造,并取得国家专利者。
3、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并获得名次者。
4、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学术活动,教学改革活动,成绩突出并得到相关领域或主办单位认可者。
第十条申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的条件:
1、在社会实践中,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被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担任党团组织干部,能较好地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者。
3、担任班、年级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班风中发挥了骨干作用者。
4、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参与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活跃18新利客户端下载 氛围,成绩显著者。
第十一条申请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的条件:
1、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演出表现优秀,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2、参加校级运动会,获个人冠亚军、团体比赛冠亚军者。
3、凡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文娱、艺术活动,对18新利客户端下载 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在校级以上文化艺术比赛(包括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中获得名次(团体前三名的成员),均有资格申请文艺优秀奖学金。
第三章 奖学金标准和比例
第十二条学业优秀奖学金标准和评定比例
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每学期学生的考试、考查课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以本专业同年级的学生总人数为评比单位进行排名。
1、特等奖:3000元/年,单科学习成绩均在85分(考查课为良好)以上,平均绩点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3%;
2、一等奖:1600元/年,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5%;
3、二等奖:800元/年,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0%;
4、三等奖:500元/年,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5%。
5、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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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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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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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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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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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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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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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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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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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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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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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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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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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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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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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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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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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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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
学分绩点总数=∑(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学分总数
7、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同等对待。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加选课程,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理论课、实验课等包括社会实践环节学分核算,参照南工校教[2007]214号《新利18彩票 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三条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年,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5%。
第十四条研究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年,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5%。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年,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5%。
第十六条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年,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5%。
第十七条研究创新奖学金或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额者,学院可在不突破奖学金总比例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其他奖学金评选人数,但不能降低相应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也不能增减奖励金额。
第四章 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十八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十九条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向全体学生公布奖学金评选细则及程序,并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申报工作。
第二十条评定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结束。各学院组织人员计算每位学生上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并按专业、年级公布名次和成绩。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表和获奖学生名单发放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对奖学金申报资格审核或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学院公示期间内向本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做出书面答复。
学生如对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资助办公室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查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学生本人。
第五章 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同学中树立模范作用,并在学风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十三条对已获奖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学分制年级。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长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