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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1-04-13

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工校研〔2007〕27号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一)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前向研究生部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2、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经学校医院证明,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经研究生部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所有费用自理。

3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在此期间的一切行为与学校无关,并应于次年六月底前由本人提出入学申请,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若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按时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委托培养研究生与自筹经费研究生,须在开学前缴纳培养费,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二、纪律与考勤

  (一)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或院、系、班级安排的各类活动。

(二)研究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病,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受理请假出国探亲手续。研究生出国进修、留学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保证研究生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未经研究生部批准,不得抽调从事与专业学习无关的工作,或派出国。

  (四)研究生请假的审批权限:

  1、请病、事假一周以内,由导师同意,报学院。

  2、请病、事假两周以内,须导师同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

  3、请病、事假两周以上,须导师、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部批准。

(五)研究生考试作弊者,除按《新利18彩票 研究生纪律处分暂行条例》处理和成绩以零分记载外,对确有悔改表现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查同意,报研究生部批准,给其一次重修机会(开除学籍除外)。

三、休学与复学

  (一)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医院证明确需休养治疗,或因其它特殊原因确需休学者,可申请休学。休学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新利18彩票 研究生休、复、退学申请书》),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累计超过一年的,作退学处理。

  (二)研究生在休学期间的医疗费按学校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停发其普通奖学金。研究生休学应离校回家或回原单位,其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

  (三) 已婚女研究生应当按国家计划生育的要求晚育。若因特殊原因生育者,须办理休学手续,生育费用和独生子女等费用,除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外,学校不承担其它费用。已婚研究生的独生子女,学校不承担其任何费用。

(四)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向所属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研究生,应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恢复健康证明材料,经学校医院复查,确认能坚持正常学习者,报研究生部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一个月内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3、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4、硕士研究生同一学期中有二门学位课程考试末位淘汰;或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末位淘汰,经一次重修后仍末位淘汰者;

5、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末位淘汰,经一次重修后仍末位淘汰者;;

6、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或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

7、经确诊患有精神疾病或患有其他疾病以及意外伤残无法再继续坚持学习者;

8、在一学期内,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9、未请假离校连续二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10、在学期间,自费出国留学者;

11、本人申请退学,经教育劝说无效者;

12、其他经审查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二)退学研究生的处理

1、经学校批准退学的研究生,自批准退学之日起的下一个月,停发普通奖学金。

2、退学的研究生入学前是在职人员的,退回原单位或其家庭所在地。入学前为应届毕业生或待业人员,退回其家庭所在地。

3、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在规定时间内(一个月)找到就业接收单位的,由学校报江苏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4、研究生退学由研究生部发给退学证明。学习满一年以上、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一)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年三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予延长学习时间,确因非主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经个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六年,在延长学习期间原则上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

  (二)硕士生在规定学习时间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期,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注明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三)博士生在规定学习时间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期,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注明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二年),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四)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提前进行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时间最多为一年。对于少数研究生修满硕士学位全部课程学习,学业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六、奖励和处分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其方式主要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的评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实施。

(二)对犯有错误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具体处分见《新利18彩票 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

(三)研究生被开除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在一周内办理完离校手续,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所在地。

七、转学和转专业

  (一)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学、转专业:

  1、确因所学专业调整或指导教师变动,影响继续培养者;

  2、因事故致伤或患某种疾病,经学校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转学、转专业者。

(二)凡申请转学或转专业者,需向导师、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

八、毕业和就业

  (一) 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智、体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二) 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完成学位论文,但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已完成学位论文但因故未能答辩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三) 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若经答辩委员会研究,认为可补行答辩者,经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博士生可在两年内补行答辩一次(补行答辩的所有费用自理)。研究生通过补行毕业论文答辩,换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如答辩仍未通过者,则不得再补行答辩。

  (四) 已完成学位论文因故未能按时答辩者,必须在学制规定的范围内,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补行答辩。

(五) 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或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或在学校学习时间不满一年者,只发给学习证明。

(六)在校硕士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核。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公函方能报考。

  (七) 经中期筛选考核确认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发给《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通知书。如在一年内经考核不合格,研究生部有权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改做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并发给硕士生毕业证书。

(八) 研究生毕业前要做好毕业鉴定工作,填写《新利18彩票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鉴定由学院负责,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九)研究生的就业按照政府管理、学校推荐与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模式进行,自主择业、不包分配。

(十) 研究生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的内办理离校手续,到接收单位报到。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按规定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十一)肄业、结业研究生,应一周内办理完离校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列入推荐就业计划。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不负责安排就业,并将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

九、学籍材料归档

研究生部、各学院应及时做好研究生学习、人事档案归档工作。研究生的下列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

1、新利18彩票 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新利18彩票 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

3、新利18彩票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新利18彩票 学位授予决定;

5、研究生奖惩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通知书。

十、附则

1、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与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2、在职研究生不脱离原单位工作,学习期间其工资、福利和劳保待遇由原单位提供。 

3、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中达不到培养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应作退学、结业、肄业等处理,并由原单位接收安排工作。

十一、本规定由学校授权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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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7



发布者: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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