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备案流程
(说明: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授权基建处牵头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授权后勤保障处牵头并组织实施主、副食品项目的采购。上述项目应事前、事后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备案;10-20万元(不含)项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通用货物、服务的项目应事后向招标中心备案。)
招标中心联系电话:58139230,电子邮箱:ztbywk@nj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