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中心就“江浦校区田径场照明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已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C2022016
二、变更内容
原采购邀请书-(七)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评分标准
9 |
样品 |
10分 |
根据邀请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灯具)的材质、加工工艺、表面质量、安全性等因素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打分 材质优秀,做工精细、表面平整、色泽光泽,无瑕疵,安全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 材质、做工、表面、安全性等方面有部分瑕疵,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 材质、做工、表面、颜色、安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瑕疵的得2分。 不提供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不得分。 |
10分 |
变更为:
9 |
样品 |
10分 |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灯具样品的若干图片(图片须清晰),随响应文件一起邮寄。 根据邀请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图片,依据材质、加工工艺、表面质量、安全性等因素进行打分: 材质优秀,做工精细、表面平整、色泽光泽,无瑕疵,安全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 材质、做工、表面、安全性等方面有部分瑕疵,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 材质、做工、表面、颜色、安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瑕疵的得2分。 不提供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图片不得分。 |
10分 |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