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中共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11月在南京召开。根据省委部署,在宁高校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在宁高校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省委教育工委近日发出《关于选举产生在宁高校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就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说明和要求。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遴选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以下简称推荐人选)和在宁高校党代表会议代表预备人选(以下简称预备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的条件
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应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优良的作风和道德品质;
(三)带头创先争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社会活力中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起表率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受到师生的拥护;
(四)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人选的推荐遴选,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性。同级省党代会代表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二、人选的名额及构成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遴选2名推荐人选(同时作为参加在宁高校党代表会议代表的预备人选),另外再推荐遴选4名预备人选。2名推荐人选的构成是:校主要领导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女性,年龄在50岁以下,1966年11月后出生,不含11月);4名预备人选的构成是:校领导1名,普通党员1名,其余2人不限。
三、推荐遴选的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的人选名额,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方式,组织推荐遴选,即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意愿提出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的推荐名单报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进行遴选,再放下去征求党支部的意见,然后上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在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后,提出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的意向;与省委教育工委沟通后召开党委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名单,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教育工委在与省委组织部充分沟通,经考察、公示、教育厅党组会讨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人选名单。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上午11点)前,召开党支部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推荐遴选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形成本单位推荐情况报告,并将有关数据填入附件中的各个表格,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9月19日前,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的意向,并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人选意向的意见,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及时将反馈意见报党委组织部。
(三)9月20日前,学校党委与省委教育工委沟通人选意向后,召开党委常委会确定人选名单,并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9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五)9月下旬,召开在宁高校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宁高校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是我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代表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一定要严格组织把关,坚持党组织主导推荐人选产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优化结构,加强审核把关,提高代表质量。严把资格条件关,充分体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整体结构需要,确保妇女代表、50岁以下代表比例。严把产生程序关,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推荐遴选工作,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
这次推荐遴选工作是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同时时间紧、任务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确保本次推荐遴选工作圆满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史坤坤,联系电话:58139053,15950456961。
附件:
1.《在宁高校党代表会议代表预备人选简况表》.doc
2.《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doc
3.《基层党组织推荐党代表情况统计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