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选拔任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7-09-08阅读次数:次

根据《关于做好第五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拟面向校内选拔任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拟任人选须符合《新利18彩票 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和《关于做好第五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工作思路清晰,对外开拓能力强,具备事业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还应具有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建筑设计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计算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430日);年龄不超过52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1231)。

二、程序步骤

(一)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自荐表,并经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党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聘任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时间为:201798—913日下午5点前,地点为:行政楼507。联系电话:5813905258139051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照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面试考核。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满3人,取消本岗位的公开选拔。

(三)面试考核

根据对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结合岗位需要,对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为:(1)个人自述:内容有个人主要简历、应聘理由和工作思路;(2)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面试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由校党委常委会票决产生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核档案,核实个人事项申报情况,征求校纪委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报校党委。

(五)任用

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有关事项

此次面向全校选拔干部工作由校党委领导,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和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接受选拔。公开选拔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58139069(纪委办公室);

58139052(党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邮箱:jubao@njtech.edu.cn(纪委办公室);

zzb@njtech.edu.cn(党委组织部)。

附件:

1.选拔任用干部自荐表

附件:选拔任用干部自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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