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8年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2-03阅读次数:次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8年党内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党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组办〔2018〕6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

2018年党内统计年报工作使用中组部新修订的《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附件1),报表材料按照表内“指标解释”要求填报。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内容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一)前将《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说明》(附件2)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其中,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并加盖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印章,电子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njtech.edu.cn)。

三、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内统计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研究工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党员管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要求,在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等方面主动适应新要求,体现新担当新作为,将党内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不断提高党内统计工作质量。要树立和增强质量观念,严格执行党内统计工作最新要求,严格按照年报工作规范开展统计,弄懂吃透报表说明、指标解释、表内和表间关系,禁止随意变通和更改统计口径。要注重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新增加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基本情况统计。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年报部署培训、审核汇总等工作流程。报表上报之前,要对数据进行严格的技术与逻辑审核,防止和消除错统、重统、漏统现象,杜绝虚报、瞒报、随意填报或对数据作不负责任的技术处理等行为。所有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要积极稳妥推进党内统计与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建设衔接,不得在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盲目压指标、追求入库率,删除党员信息或篡改统计年报结果。

3.深化统计分析研究。充分利用好党内统计成果,既要通过研究分析数据推进工作,也要通过总结把握规律印证数据,形成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针对年报数据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应主动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情况,在组织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数据辅助决策、优化管理、推进创新、提高质量的作用。

附件:

1.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说明.rar

2.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说明.docx

3.新利18彩票 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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