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苏组明字〔2020〕5号)等文件要求,我校中层干部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此次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按照填报的要求,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项事项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2017年为首次填报)。
2、须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填报结束后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3、2020年的报表相对于往年有变化,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示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易漏点汇总》、表内的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规范、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应事项,原件由本人填好密封骑缝签名后,各单位汇总后于3月20日(周五)前集中报送到党委组织部。
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6日9:00-11:30、14:00-17:30至行政楼504领取本单位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闻敬
办公室:行政楼504
办公电话:58139027
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