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0-03-05阅读次数:次

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苏组明字〔2020〕5号)等文件要求,我校中层干部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此次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按照填报的要求,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项事项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2017年为首次填报)。

2、须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填报结束后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32020年的报表相对于往年有变化,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示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易漏点汇总》、表内的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规范、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应事项,原件由本人填好密封骑缝签名后,各单位汇总后于320日(周五)前集中报送到党委组织部。

4、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于36900-11301400-1730至行政楼504领取本单位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闻敬

办公室:行政楼504

办公电话:58139027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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